首页 > 高考资讯 > 正文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24-10-26 19:42:53 | 青源高校名单网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青源高校名单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22年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学校代码:13727)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 制:本科学制四年,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高校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总体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本校招生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八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教育厅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结合学校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厅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服从调剂需要增加计划录取的问题。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疆内录取批次分为本科二批次提前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疆外按照各省录取批次执行。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科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优先原则,文科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各志愿无分数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专业录取计划已满额时,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

第十七条 报考空中乘务(民航服务)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女1.64米以上,男1.7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精神疾病病史,裸眼视力达到5.0以上。

第十八条 考生身体情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我校投放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二十条 我校公共课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须慎重填报。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身体状况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治疗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治疗期满可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一条办理入学申请。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本科理工类专业11700元/年,外语类、文科类、财经类专业10700元/年;专科理工类、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文史类、外语类、财经类专业6500元/年。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实行集奖、助、贷、勤、补、免于一体的资助办法,建立起国家、自治区、学校、社会、企业贯通的资助体系,有效的保障了学生资助的落实。

学习期间,品学兼优者,可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1000—3000元/年); 学校还特别设立的“天山英才励志奖学金”、“天山英才特别爱校奖”(300—3000元)等各类奖学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和认定工作、校内勤工助学的认定和分配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顺利毕业。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1066号

邮 编:830017

网 址:http:// www.xjtsxy.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电 话:0991-4161055 4161051 4162117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规范招生,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四)学院代码:5039(新疆代码) 国标:14417
学院基本概况: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2012年初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现分为奎屯校区、乌苏校区,占地1949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1万多平方米,图书藏量30万册。学院目前共有教职工448人,其中专任教师298人,正高职称7人,副高职称66人,中级职称137人。现设有34个高职高专专业,15个五年制高职专业,28个中专中职专业,目前在校生规模近万人。
学院现有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石油与化学工程系、园林园艺系、经济与旅游管理系、师范教育系、传媒艺术系、音乐与舞蹈系、预科教学部、公共教学部、护理系11个教学单位。建有语音教室144座、网络多媒体教室76间、建有机械加工实训车间、汽车维修实训车间、建筑力学实验室、3D模拟导游实训室、环境工程实验室、化工仿真实训室、园林技术实习基地和学前教育专业校内实习实训室等一流的校内实验实训室。
学院重视学生实践动手和创新能力培养,与奎屯市联建了大学生创业就业园,免费为有志自主创业的学生提供场地、设施和相关培训;设有伊犁州第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可以为学生提供10个工种的初、中、高级培训鉴定工作。学生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就业能力不断提高,并多次在全国技能大赛、全国挑战杯大赛和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学院推行“双证书”制度,着力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2017、2018、2019连续三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达91%以上。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是在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委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年度面向全国、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满、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在次年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学制三年。学费:理工、文理兼类专业:3300元/年,文史类专业:2900元/年,英语类专业:3500元/年,艺术类专业:5500元/年,体育类专业:3100元/年,医学类专业:3900元/年。住宿费:6人间800元/年,8人间600元/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九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教师代表2人、学生代表2人,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学院聘请社会监督员2人巡视学院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条 学院录取遵循考生志愿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本校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应按照“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院调档要求的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双语类或民语言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学院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进行解释以及处理其他遗留问题。
第十二条 学院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专业、考分录取专业。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基础考试。学院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联考试卷,也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加试成绩。在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专业志愿录取以专业课分数优先为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非英语专业语种的公共课程均为大学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艺术教育专业,专业代码:670117K,备注:音乐方向。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超过一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 学院设立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包括:高校国家奖学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以及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方式,并为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条 学院对学生实行人格培养工程,开设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诚信教育等,使大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学院之前出台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在招生咨询期间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政策以文字表述为准。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新疆招生网、咨询电话、学院邮寄录取通知书公布。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联系电话:0992-6809111、6809118
传真:0992-6809116
地址:新疆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
邮编:833200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青源高校名单网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代码

青源高校名单网(https://www.qyzypx.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代码的相关内容。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专业代码如下:

心理健康教育:1Y、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3Q、小学科学教育:56、小学数学教育:5P,云计算与运用:6Q、小学英语教育:7L。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如下: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Xinjiang Teacher’s College)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是并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1954年更名为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1978年升格为新疆教育学院。2012年,成立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新疆教育学院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3个校区(亚心校区、光明校区、五星校区),占地面积12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38.7万平方米;设有11个教学单位,开设47个专业;有普通专科学生近1.2万人、普通本科学生266余人,专任教师570人。

科研平台: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各类科研机构、实验室6个,其中“新疆教育云技术与资源实验室”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疆中小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自治区特殊教育培智资源中心”为自治区在我校设立的研究中心,校级重点研究基地3个。

学术期刊《新疆教育学院学报》:

《新疆教育学院学报》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主办,面向中国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综合性学术期刊,汉文为半年刊,维吾尔文为季刊,常设职业教育、教师教育、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等栏目;

以上就是青源高校名单网为大家带来的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相关文章关注青源高校名单网:www.qyzypx.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相关推荐
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工业园区创业街838号。英文译名:ChinaAustraliaBusiness

2024-10-11 02:02:26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2022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

2024-10-08 08:25:26
高职专科报考专业代码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高职专科报考专业代码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报考代码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报考代码为13871。1.概述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14年,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学院。学院致力于培养适应我国航空工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航空技术与管理专门人才,为培养航空行业人才做出了积极贡献。2.专业设置学院设有航空电子设备维修与管理、飞行服务与管理、航空电子装配与调试、机载设

2024-10-06 12:52:31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简章(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简章(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5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校春季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

2024-10-05 22:32:00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代码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江苏)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代码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江苏)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代码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代码:12629。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XIAMENOCEANVOCATIONALCOLLEGE,XMOC),是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1920年由陈嘉庚先生创办,历经集美学校

2024-10-11 07:00:30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代码(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好么?)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代码(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好么?)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代码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报考代码:14504。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集工、农、商、医、艺术、师范教育为一体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9月正式招生办学。为站在高职教育的制高点,吉安市政府于2014年4月1日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深度合作办学协议,开创了高职院校“跨区合作、优资共享”“特区带老区、名校助普校”新模式。

2024-10-26 10:00:54
专科专业代码编码原则 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专科专业代码编码原则 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项目编码中,一、二位为专业代码,其中04代表()。【答案】:B项目编码的十二位数字的含义是:一、二位为专业工程代码。01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02一仿古建筑工程;03一通用安装工程;04一市政工程;05一园林绿化工程;06一矿山工程;07一构筑物工程;08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09一爆破工程。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全称:辽宁冶金

2024-10-14 23:31:26
新疆艺术学院的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  新疆政法学院专业代码
新疆艺术学院的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 新疆政法学院专业代码

新疆艺术学院的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2010新疆艺术学院2010年的学校代码5011专业代码01音乐学0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03音乐表演04绘画05雕塑06美术学07艺术设计08舞蹈学09舞蹈编导10表演11表演(舞蹈表演)1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3摄影14动画15播音与主持艺术16广播电视编导17公共事业管理新疆政法学院专业代码关于新疆政法学院专业代码内容如下:新疆政法学院的专

2024-10-05 12:15:18